对外直接投资 基本解释
解释 “对外间接投资”的对称。指在国外投入资金或技术,设立工厂,建立原料基地或销售渠道,以获取收益的活动。目前主要以跨国公司到国外独资经营或与东道国合资经营企业的方式进行。
对外直接投资 其它解释
对外直接投资是对外间接投资的对称。投资者直接在外国举办并经营企业而进行的投资。它也是国际投资的一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可分为:(1)参加资本,只参加少量的投资,不参与经营,必要时也派遣技术人员和顾问担任指导。(2)开办合资企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派遣拥有代表权的人员参加经营。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障本国利益,对合资企业中的外资比例都有立法限制。(3)收买现有企业。(4)开设子公司(或分店),由总公司出资,根据当地法律开设独立经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般表现为,投资者输出资本,直接在国外开办工厂,设立分店,或收买当地原有企业,或与当地政府、团体、私人企业合作,而取得各种直接经营企业的权利。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被投资国解决资金困难、引进先进技术、扩展出口贸易、增加就业机会,因而被广为接受。目前世界各国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大都采取开放政策以吸收国外直接投资,同时注意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保护民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