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鲁亚克-一代“垮王”
杰克·凯鲁亚克,不是废物。
有那么三个字,谁受它蛊惑,谁必将热泪盈眶:
在路上。
一辆车,一个包,一首《平凡之路》,一个亡命之徒,足够了。
无论你是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还是八九十岁的姑娘小伙,行走的人从不轻言老去。
旅途的起点有很多,但《在路上》的起点只有一个: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
他是这本书的作者,是「垮掉派」的灵魂人物,人称「垮王」。
披头士(The Beatles)直接用乐队名字向垮派致敬(Beat Generation)。
对鲍勃·迪伦来说,《在路上》就像《圣经》。
痛仰乐队至今吼着「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垮掉意味着颓废、堕落、无可救药,意味着正常生活的反面。
饶是这样,垮派绝不会支棱又辉煌。
杰克·凯鲁亚克,不是废物。
01
如果没有遇见尼尔·卡萨迪(以下简称 尼尔),凯鲁亚克的人生会是另一种模样。
至少,《在路上》会是另一个故事。
他们相识在1946年,彼时的他们都20出头。
说来令人遐想,这俩小伙子一见面就「情投意合」。
他们都算不得好孩子,但都是孤独的孩子,这份相似和相互救赎,让他们羁绊了大半生。
凯鲁亚克家境贫寒,遇见尼尔这年,父亲因为癌症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工维持生活。
他曾经成绩优异,打橄榄球更是天赋异禀,他因此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还拿到了奖学金。
大二那年,他跟教练吵了一架,愤而退学,一心想着成为小说家。
二战爆发了,他做过水手,参加过海军,但都时间不长,生活很不容易,为了麻醉自己,他谈恋爱、酗酒、吸大麻...
尼尔更离谱,他在贫民窟长大,14岁就开始偷车,是教管所的常客。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孩子竟然迷上了教管所的图书馆,对哲学心生向往,决意要考上哥伦比亚大学。
他们的生活都是失控的,但他们又无比想找到活着的意义,然后将自己所有的热情投入进去。
彼时二战刚结束,人们叮叮哐哐地忙着战后重建,没日没夜地加班、生产、再鼓吹消费...
在这个闭环里,人们是有秩序的,是自洽的,但跳出这个闭环,一切又像个谎言:
一战之后,人们也曾相信世界会变好,但二战很快就来了,所以忙碌有何意义?
在戳穿了社会道德的虚伪,看透了盲目工作的愚蠢之后,他们选择了放逐。
凯鲁亚克喜欢疯子:「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说话,疯狂地被拯救,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从不无聊得打哈欠或口吐陈腔滥调,而只是燃烧、燃烧、燃烧!」
而尼尔,就是这样的疯子,他们一拍即合,上路了。
简单的行李,羞涩的盘缠,四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目的地狂飙。
他们跨越了整个美国,直到1949年的某天,他们抵达了墨西哥城。
那一晚,他们抽烟喝酒,彻夜未眠。
过去的三年,他们遇见了性,跟各种各样的女孩子纵欲乱交;
他们遇见了疯狂:「我们在美国的屋顶,全部能做的就是大喊大叫」;
他们也遇见过迷茫:「当你驾车同人们告别,望着他们在平原上逐渐朝后退去,成为远处的小黑点时,你有什么感想呢?——围绕在我们周围的世界实在太大了,而且是别离。」
跟小资式的旅行不同,他们的旅行不是在享受人生,而是在逃离人生。
他们不渴望终点,终点意味着麻烦,麻烦解决了就意味着稳定,稳定久了就有种归宿。
但归宿里必然有混沌,你要么在此沉沦,越沉越深,要么,再次逃离。
他们的「在路上」,只是为了在路上,也只能在路上。
有些旅人,是找不到家的,这是一个疯狂又悲伤的故事。
02
凯鲁亚克喜欢书写,文字是他的避风港。
早在当年飘荡在海上时,他就写过一本小说《大海是我的兄弟》。
他的作品几乎都是自传式的,不那么「自传」的地方,无非就是对自我的美化,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对自己完全诚实呢?
旅途中狂奔的那几年,凯鲁亚克就决意要写一部痛快淋漓的公路小说,但他始终没有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
他为此做过很多努力,熟读各种文化大咖的书,模仿他们的写作方式,试图在历练的过程中找对自己的路子。
但努力了三年,一无所获。
拯救他于迷茫的,依然是他的好兄弟尼尔。
尼尔没受过专业的写作训练,但他爱写,他曾给凯鲁亚克写过很多信件,全是感情,没有技巧,想到哪写到哪,但给人的感觉肆意张狂。
还有什么文字,比这更适合描述飙车的感觉呢?
1951年,他把打字用的稿纸粘成厚厚的一卷,然后塞进打字机,疯狂码字,为的是中途不因换纸而扰乱思路。
又累又困时,全靠抽烟和咖啡维持,仅仅三周的时间,他就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
有耐心读完这本书的人并不多,它通篇没什么逻辑,语言也算不上精致,更没有一般小说的爽感。
他跟尼尔的那四次旅行,每次都差不多,上路不需要什么特殊的理由,一段旅程的结束也总是潦潦草草。
杜鲁门·卡波特曾给了句很无情的评价:凯鲁亚克不是在写作,而是在打字。
但这样一部作品却蛊住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它深刻影响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它的死忠粉们沿着这条路继续造,其威力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散...
所以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它问世时,人们低估了它的文学性,又或者,人们只用文学性去衡量它了,忽视了它的社会意义。
这本书的初稿虽三周写完,但它首次出版却是在1957年。
中间7年时间是各种修改与打磨,出版社编辑提出的所有修改意见,凯鲁亚克都认认真真参考了--尽管他自己不愿意承认。
年轻人的病是最容易传染的,亢奋也好,颓废也好,集体无理性也好。
彼时的他们是压抑的,急需要一个精神领袖,于是,《在路上》火了,后来的鲍勃·迪伦火了,民谣火了,摇滚也火了...
也许你无法理解当年的「火」是什么概念,就这么说吧,凯鲁亚克出圈后,美国卖出了亿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咖啡机。
追星最现实的方式,莫过于购买偶像同款,从形式上活成他们追逐的样子。
「永远不要成为文学主将类的人物」,好友艾伦·金斯伯格曾劝他谨慎对待汹涌而来的名声。
但凯鲁亚克并不能理解,此时他所有的家当只有背包里的那些衣服,穷困潦倒。
他只知道自己红了,有钱赚了,人生找到出路了。
然而他的一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真正垮掉的。
03
「所有地方,所有人,都他妈的疯了」。
他所到之处,都是疯狂的记者和粉丝,哪怕是偏远地区的小酒吧里,他都能被人一眼认出。
如果是单纯的因热爱而追随,也就算了,但大众对他的感情是那么复杂。
人们爱他,因为他激进,潇洒,敢把别人不敢违背的规则踩在脚下。
人们恨他,他乱性、酗酒、吸毒,像个十足的神经病。
但更多的人并不理解他,也根本不想理解他,人们热衷于讨论的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的行为和花边新闻。
媒体也乐于制造这些,那些长篇大论的所谓采访稿,并不忠于人物本身,而是刻意将他的小动作放大,硬生生把他塑造成了垮派作家。
凯鲁亚克厌恶极了这个标签,他说「我不是一群乌合之众的代言人」,但没有人信他。
人们乐意把Beat理解为颓废和垮,但译者陶跃庆说,凯鲁亚克的Beat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他喜欢的音乐节拍--凯鲁亚克对布鲁斯非常着迷;
二是指,他觉得年轻人应当是跳动的、活跃的,而非沉默的。
无论是凯鲁亚克还是尼尔,他们都是有信仰的,在路上的那几年虽然困顿,但他们谈论的是诗和哲学,爱与自由。
凯鲁亚克曾对朋友说:「我要再和生活死磕几年,要么我就毁灭,要么我注定辉煌,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在平庸面前低了头了,请向我开炮。」
他还是低头了,不是对着平庸,而是对着大众。
他一度沉迷于酒精和大麻,也想过自杀,甚至躲到禅宗里面寻找出路。
《在路上》的第二年,他就出版了《达摩流浪者》,一帮背包客四处游荡,寻求真理。
书的结尾,他喊出了那句: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但他的理想主义并没能燃烧多久,他越发保守了,厌恶激进的一切。
他远离了昔日的伙伴,与这些斗志昂扬的家伙决裂,然后在孤独中寻找自我。
可惜,他没能找到,只能在致幻剂中晃晃悠悠度过余生,见到他的人都忍不住哀叹「救救杰克」。
1969年10月21日,他因酗酒过度去世,年仅47岁。
「你的路是什么呢?伙计!圣徒的路,疯子的路,虚无缥缈的路,淡泊悠闲的路,还有什么路?」
这是凯鲁亚克曾抛出的问题。
也许你没看过他的作品,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但在某个瞬间,你一定想过人生的出路。
这个时刻,你会与曾经的凯鲁亚克完美重合。
「没有人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除了年老时的褴褛破布之外」,所以旅途中挤满了一代又一代试图走出迷茫的人。
只要你尚未找到出口,只要你尚未解答疑惑,你就一直一直,在路上。
参考资料:
《杰克之书:他们口中的凯鲁亚克》【美】巴里·吉福德、劳伦斯·李/著,蒋怡/译;
文中剧照来自于电影《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