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5号)

2022-11-13 16:40:32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5号)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5号)

11月13日,港口镇发现1例新冠核酸检测异常。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有效阻断传播链,经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划定管控区域。

木河迳东路53-56号(金色港湾花园--海伦堡玖悦府一、二、三期建筑工地)、河迳东路28号以东建筑工地木河迳东路30号A栋(中山市凯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划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港口镇其它区域划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二、暂停部分场所营业。

全镇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足浴、按摩水疗、美容美发、健身房、室内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经营性场所及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等室内场馆暂停营业。以上措施暂定执行至11月13日24时。

三、查验核酸检测记录。

进入港口镇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以上措施暂定执行至11月14日24时。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港口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自2022年11月13日12时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