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湖南证监局网站9月6日披露关于对杨坤明、周勇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湖南证监局调查,杨坤明作为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虹科技”)副总裁,其配偶吴晓慧在2022年6月2日、6月8日累计买入正虹科技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51120元;6月9日-10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成交金额46100元。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周勇良作为正虹科技总裁助理,其儿子周麟于2022年5月30日-31日,累计买入正虹科技股票18900股,成交金额99754元;6月10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8900股,成交金额111510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鉴于本次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且能及时采取措施自查自纠,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当事人及近亲属应当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