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全县实施静默管控通告(9月21日18时起)

2022-09-22 15:30:11

纳雍县全县实施静默管控通告(9月21日18时起)

  《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全县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2022年9月21日18时起)

为高效有序开展我县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充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堡垒,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疫情特点,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施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8时起实施管控,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18时解除管控。

二、管控区域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规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静默管理。

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区域内所有出入村(社区)、小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倡导居家办公配合防疫,居家期间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公安、武警、医疗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出入静默区域,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和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单位证明出入静默区域;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需要的,应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备登记。

(三)管控区域内的村(居)民严格落实“居民防护十要十不要”要求,自觉做到居家隔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或做好抗原检测。

(四)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五)暂停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但不堂食。

(八)静默区域内对交通予以限行,一律凭物资运输通行证或防疫工作通行证放行。物资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和管理,防疫工作通行证由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放和管理。

(九)静默区域内人员在静默期内原则上只进不出,欲离纳人员做好出行调整和票务退换处理。

特此通告

毕节市纳雍县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以上内容由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9月21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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