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措辞激烈闯大祸!不听劝阻违规信披,华微电子及12名高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2022-09-24 18:30:07

“澄清公告”措辞激烈闯大祸!不听劝阻违规信披,华微电子及12名高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柳川 陈锋 北京报道

9月23日晚,上交所对华微电子(600360.SH)及包括董事长夏增文在内的多位高管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在处罚决定中表示,华微电子以公告形式通过法披渠道,发布不属于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且相关表述措辞激烈、使用主观猜测性用语,不符合上市公司公告语言规范要求;同时华微电子还存在回复公告严重不及时、澄清公告存在严重滞后违规问题。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华微电子发布上述公告前,上交所已明确告知其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但在明知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华微电子仍违规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华微电子及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于胜东,时任董事姜永恒、赵东军,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沈波、佟成生、李大沛,时任监事林海、禹彤、欧小霞予以通报批评。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事项缘起于,华微电子原副董事长王宇峰和上海鹏盛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涛及华微电子董事长夏增文等人股权纠纷。

对于王宇峰的表述以及本次通报批评,《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华微电子,但截至发稿,未能接通电话。

不听劝阻违规信披

资料显示,2022年3月25日,华微电子披露对相关市场舆情的声明暨澄清公告称,公司原副董事长、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原法定代表人王宇峰“企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逃避刑事责任”“意图干扰、对抗公安机关正常刑事侦查”“恶意迷惑投资者、媒体和监管机构”“意图蒙蔽监管机构”,将公司“置于舆论漩涡”“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并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公司“绝不向这类不法之徒低头,绝不能让上市公司受损”。

上交所在处罚决定中表示,华微电子以公告形式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外发布上述不属于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且相关表述措辞激烈、使用主观猜测性用语,不符合上市公司公告语言规范要求。

华微电子在澄清公告中称有部分媒体在网站、股吧等网络平台发布、转载了针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不实报道,对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未按规定说明报道传闻的媒体、传播方式、时间、传闻内容及董事会调查、核实情况。上交所认为,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同时,上交所于澄清公告提交当日,向华微电子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情况。公司直至2022年4月9日才就监管工作函披露回复公告,补充披露了具体情况,回复公告严重不及时。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根据回复公告,华微电子于3月2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提出的“不实报道”,是指2021年12月-2022年1月东方财富网股吧中的股民言论和2020年5月江苏都市网刊载的一篇题为《华微电子MBO风波未息,巨额资金往来核查拖延无果》的报道文章。相关报道时间与公司2022年3月25日披露澄清公告的间隔时间长达数月,说明公司澄清公告存在严重滞后。

“此外,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前,本所已明确告知其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但公司在明知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仍违规进行信息披露, 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规定的从重处分情形。”上交所称。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华微电子及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于胜东,时任董事姜永恒、赵东军,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沈波、佟成生、李大沛,时任监事林海、禹彤、欧小霞予以通报批评,通报中国证监会,同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祸起股权纠纷

华微电子2001年登陆资本市场,为国内分立器件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封装测试、销售等业务。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为10.49亿元,同比增长5.75%;实现归母净利润3896.95万元,同比增长46.44%。

华微电子公告显示,王宇峰2005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2006年6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2014年10月,他因个人原因辞去华微电子一切职务,同年11月辞去上海鹏盛一切职务。

2022年3月,王宇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8月,华微电子和上海鹏盛以“吉林公民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名义向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报案,当地公安很快立案。

王宇峰称,吉林公安从2015年8月受案后就对他开展调查,讯问内容均是其经营上海鹏盛的情况,至今已历时近7年,仍然没有结案,也没有移送到检察院,只是查封了他的财产、限制出境。而截至目前,他称自己从未见到上海、江西等地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

双方的矛盾其实缘起于股权转让纠纷。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宇峰在2014年11月29日,将其持有的上海鹏盛24.53%股权,转让给曾涛。后来经过一系列股权转移,曾涛成为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因为股权转让,王宇峰和曾涛及夏增文等人陷入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在相关庭审中,王宇峰诉称,最初他和夏增文达成口头股权转让协议,以一揽子交易的方式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海鹏盛及其股东天津华汉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实际价值为基础全部转让给曾涛,夏增文后来通知由曾涛出面代持。然而最终,他只拿到3000万的部分转让款,这部分股权净值超过1.5亿。

华微电子则否认了曾涛是为夏增文代持股权的说法,夏增文未做答辩意见。今年1月,上海市高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因缺乏口头股权转让协议的证据,驳回了王宇峰等的诉讼请求。

“关于股份代持的指控也就是华微电子在公告中提到的’虚假诉讼’和’敲诈勒索’”,王宇峰曾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他仍将通过司法救济手段寻求正义。

王宇峰还曾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他掌握了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曾涛及董事长夏增文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详细线索,已经实名举报至证监会和上交所,并收到了上交所的回复。

“如果华微电子认为涉及诬告、抹黑,可以去告我,但这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行动。”王宇峰称,他已将事实材料实名寄给了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和会计师,不存在所谓的恐吓、威胁、骚扰。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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