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镇雄县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控的通告

2022-10-15 15:36:25

10月15日起镇雄县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控的通告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控的通告

一、管控时间

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6时起实施管控,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告。

二、管控区域

旧府街道办事处陈贝屯村东边、横沟、长岭子、王家院子、下营5个村民组,旧府街道办事处凤翅社区局部区域(上抵月牙路口、下抵县交运局、月牙路以下丹霞路街道两侧)。

三、管控要求

(一)实施临时静默管理期间,保持区域内人员相对静止,原则上静默管理区全体人员必须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二)临时静默管理区域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实行交通管控,人员车辆不进不出,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上路通行。

(三)临时静默管理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四)临时静默管理区域内全员开展核酸检测,实行“上门采样”,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广大群众依法履行防疫义务,如不配合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静默管理区域外的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办。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感谢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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